新聞焦點 彰縣府今年度首場「彰化市東芳國小」推動校園消保法令宣導 提升學生食安消費新認知 深化消保教育 達事先預防原則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01/21~2020/02/21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鍾小姐 1175 | 更新日期 2020/01/21 | 瀏覽人數: 66人 109年1月20日上午彰縣府法制處黃耀南處長帶領林秀蓮消保官及消保團隊,前往縣內彰化市東芳國小舉辦本年度首場「109年度校園全方位消保法令宣導活動」,現場師生共200多人踴躍參與,黃處長表示業者應提供充分正確資訊,學生於消費前應注意「停、看、聽」,從小聰明消費,強化學生正確食品安全衛生及消保知識,落實消費者保護及守護食安的目的,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活動首先帶來消保法令趣味的宣導影片分享,演出補習班契約爭議等精彩內容,讓學生了解「定型化契約規範內容」並善用「契約審閱期」,用淺顯易懂且實用之表達方式,達到宣傳消保教育效果。再者,課程中林消保官以最近發生之案例,解說各種類型的消費資訊及強化「食安觀念」,並舉例說明常見之「黑心食品來自標示不完全不正確」,還有常發生消費糾紛之一頁式廣告、未經邀約而為推銷訂約之訪問交易,外送平台產生消費爭議問題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散佈假消息應受處罰之規定等,讓食品安全衛生正確觀念能往下紮根。 現場最後搭配有獎徵答活動,獲得全校師生的廣大熱烈迴響,期望透過生動、活潑多元的活動方式,從小啟發並引導學童正確的「聰明消費」及「守護食安」觀念,以擴大消費宣導與促進師生認知與參與,積極傳達縣府消保教育、守護食安理念,將更多消費者保護觀念散播到社會各個小角落,一同打造「友善消費環境」。 黃處長並表示相當感謝鄭玟玟校長、詹明融學務主任、全體師生及所有工作人員的熱情鼎力協助,人人都是消費者,也是消保官的分身,希望同學能將所學消費知識、強化食安觀念應用於生活上,共同打造彰化成為友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