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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彰縣消保官聯合查核釣蝦場,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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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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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釣蝦是國內特有的休閒文化,各地釣蝦場林立,惟釣蝦場水質清潔及蝦類衛生是否符合法規,有進行抽樣檢驗的必要,且此類場所的消防建管是否符合規定,亦有實地查核必要,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積極辦理 「釣蝦場蝦類衛生檢測及公安查核」計畫,行政院消保處梁明圳消保官於107年5月4日會同彰化縣簡金晃消保官、林秀蓮消保官、彰化縣消防局、衛生局及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至縣內釣蝦場,就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聯合查核,並採樣池內蝦子至專業檢驗機構檢驗是否含有動物性用藥,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安全。 
  本次查核結果:1家業者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2家業者之避難出入口未達2公尺,1家業者之消防幫浦組件及排煙機故障,1家業者之部分滅火器壓力值不符規定及未設置排煙設備,消保官除當場請業者儘速改善外,並請主管機關、單位依法追蹤列管。其餘查核項目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彙整另訂時間召開會議並對外公布查核結果。 
  消保官提醒:管理不善與訓練不足為造成火災重大傷亡的主要因素,然公共場所之安全除業者應負責外,消費者進入公共場所休閒消費時,應養成觀察逃生通道及消防安全設備之習慣,並儘量選擇靠近容易逃生之座位,以保障自身安全。消費者若遇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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