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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府消保團隊端午節「全方位消保宣導」行動服務暨食品抽驗結果記者會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 共同打造安全公平友善消費環境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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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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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端午節到來,彰化縣政府林秀蓮消保官帶領消保志工與消保團隊於107年5月31日前往彰化縣彰化市家樂福大賣場,告知婆婆媽媽銀髮族消費者等,採購端午節食品、商品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遇到消費爭議時可以諮詢的管道與處理方式。現場由專業、熱情的消保志工隊發放消費者保護宣導文宣,並親切的向現場民眾與業者解釋消費者保護資訊及處理程序,透過消保志工大哥大姐與民眾零距離的服務熱情,期望這次的宣導活動可以讓民眾知悉縣府對消費者保護業務的重視與「細心、用心、貼心」,行動有感服務。 
  此外,為加強消費者保護,維護民眾端午節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會同消保官舉辦記者會說明,近日針對轄內傳統市場、食材批發商、生鮮超市、大賣場、南北雜貨店及粽子製造場所等進行端午節應節食品抽驗,共抽驗肉粽、鹼粽及包粽餡料食材(包括:菜脯、香菇、蝦米、豬肉、鹹蛋黃、栗子、糯米、花生、酸菜等)計93件,檢驗防腐劑、黃麴毒素、漂白劑、甜味劑、甲醛、動物用藥、蘇丹色素及硼砂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小酸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0.349g/kg(標準0.03 g/kg以下)超量不合格,違規率1.1%。不合格產品除立即令業者不得販售外,已於第一時間移請來源廠商所轄雲林縣衛生局進行追查及處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端午節選購粽子時,須注意粽子實品與包裝之標示、保存期限及退貨方式等事項,並應向信譽良好廠商購買並注意產品來源安全性,食材應選擇自然色澤無異味及良好販售貯存環境,勿選購顏色鮮豔、偏白或有刺鼻味的產品,購買食材後(如蝦米、粽葉等)可先用清水浸泡、充分沖洗,以減少二氧化硫殘留。 
  消保官表示業者應提供優質商品,消費者宜適量食用,才能吃的安心、健康、無負擔。如遇有消費爭議可打消費者諮詢服務專線1950或向彰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確保權益,並共同打造彰化友善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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