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消保官參與衛生局端午節記者會一併抽驗肉粽 嚴格食安把關,維護民眾消費安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5/27~2020/06/27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1178 | 更新日期 2019/05/27 | 瀏覽人數: 87人 端午佳節將近,為保障民眾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於108年5月24日上午召開食品抽驗結果記者會,公布第1波端午節食品抽驗結果,此次共抽驗肉粽、鹼粽、調味醬及包粽餡料食材(含菜脯、香菇、蝦米、豬肉、鹹蛋黃、栗子、糯米、花生等)計108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黃麴毒素、漂白劑、動物用藥、蘇丹色素及硼砂等項目,檢驗結果3件不合格,違規率2.8%。 彰化縣簡金晃消保官及林秀蓮消保官共同出席是次記者會,除一同宣導選購端午食品商品應注意事項,提醒業者相關食品商品應該注意妥善存放避免腐敗,並應遵守相關食品法規以維護消費者健康與食的安全,並就現場販售的粽子,針對其內容物等是否符合標示、廣告等進行抽驗,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選購粽子及端午節食品商品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購買。 2.若是購買店鋪自己包的粽子或食材,則要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情況, 如:盛裝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應保持整潔乾淨。 3.若是購買包裝完整的商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應注意有效 日期、廠商等資料。 4.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發出異味、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如: 外表有破損、內容物外漏、內部黏稠成絲狀。如果是真空包裝,還要 查看是否有漏氣或氣鼓現象。 5.觀察粽子形態應粽角端正,紮線鬆緊適當,無明顯露角,粽體無外 露。若購買非即食(生粽子)應選擇保存於冷藏或冷凍櫃內之產品。 6.選購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花生),不宜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品 或失去自然顏色的產品。 而業者亦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範,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如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