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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消保官稽查端午食品辦理全方位消保宣導-保障消費者食安與維護權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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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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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9人
端午佳節將至,為保障消費者採購年節食品安全,並加強消費者保護及食品安全之宣導,彰府積極辦理「109年度端午節食品消費者保護宣導暨稽查」,於6月15日由彰縣林秀蓮消保官帶領消保志工,前往縣內傳統市場進行食品標示查核,並對現場民眾、業者及婆婆媽媽銀髮族做消費者保護宣導。 
 
本次查核除針對民眾常選用於包粽子之配料、食材,例如:香菇、蝦米、花生等食品標示進行抽查外,消保官亦就現場販售的粽子,針對其內容物等是否符合標示、廣告等進行抽驗,嚴格食安把關暨全方位守護消費權益,查核結果無明顯違規情事。此外,消保官亦與專業的消保志工共同發放消費者保護文宣,並親切的向現場民眾與業者解釋消費者保護資訊及處理程序,讓民眾知悉縣府對消費者保護業務的重視與用心、細心、貼心及行動有感服務。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選購粽子及端午節食品商品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購買。 
2.若是購買店鋪自己包的粽子或食材,則要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情況,如:盛裝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應保持整潔乾淨。 
3.若是購買包裝完整的商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應注意有效日期、廠商等資料。 
4.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發出異味、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如:外表有破損、內容物外漏、內部黏稠成絲狀。如果是真空包裝,還要查看是否有漏氣或氣鼓現象。 
5.觀察粽子形態應粽角端正,紮線鬆緊適當,無明顯露角,粽體無外露。若購買即食粽子,應選購保溫於攝氏60度以上之產品,購買非即食(生粽子)應選擇保存於冷藏(於攝氏7度以下)或冷凍(於攝氏零下18度)櫃內之產品。 
6.選購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花生),不宜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品或失去自然顏色的產品。 
 
業者亦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範,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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