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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消基會之呼籲!公平會已於今(106)年3月間針對「金世紀企業社」不當行銷瓦斯防震器材之整體銷售手法,立案進行調查中(公平交易委員會)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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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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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因近年來臺灣瓦斯氣爆事件頻傳,「金世紀企業社」利用民眾對瓦斯氣爆之恐慌心理,藉由舉辦「瓦斯防震說明會」名義,強迫推銷瓦斯防震器材,甚至直接到民眾家裡強行推銷,收費要價近萬元,而消基會呼籲公平會應即刻對「金世紀企業社」立案調查乙事。公平會表示,該會已於今(106)年3月間針對「金世紀企業社」之整體銷售手法,是否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立案進行調查中。該會歷年來針對不肖業者以「瓦斯防震說明會」名義,實際推銷瓦斯防震器材乙事,分別曾就震安科技有限公司、南屋企業社、安鑫企業社、順陞企業社、心安企業有限公司等業者共計處罰鍰新臺幣(下同)750萬元;至於「金世紀企業社」若對民眾不當行銷瓦斯防震器材,受害民眾可向公平會提出檢舉,公平會將就民眾檢舉內容,一併進行調查瞭解。公平會復表示,有關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不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行為乙事,該會查處不遺餘力,迄今之家數逾100家,罰鍰金額高達4,862萬元。該會並於今年4月12日第1327次委員會議通過,就「大台北區樂樂瓦斯企業社」未依該會處分書意旨,停止不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行為,並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後段規定,予以處分,除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並將被處分人之事業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公平會最後表示,在面對相關業者推銷瓦斯防震器時,務必要衡量所推銷之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若相關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行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以維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安全。如果消費者因不慎誤判,事後想退貨的話,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此種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另若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用戶可直接報警處理。(承辦單位:製造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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