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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再次出擊,調查大客車安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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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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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政府為避免日前遊覽車火燒車悲劇的發生,維護消費者行的安全,由陳孟雄消保官繼7月22日會同彰化監理站及警察機關實施大客車之安全設施查核後,7月29日為消費安全再次出擊,前往員林市員林轉運站及員林客運站,就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國光客運及統聯客運等業者之各式大客車進行車內安全設施調查,檢查車內是否至少配置3座車窗擊破器、緊急出口是否可正常開啟及滅火器年限與壓力是否符合規定等安全項目,其中發現滅火器有問題,消保官命其當場改善完畢,並於現場向司機及業者宣導消費者保護安全事項,俾使民眾的安全獲得保障。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搭乘客運時應注意車窗擊破器、滅火器及緊急出口的位置,遇到突發狀況時保持冷靜,並儘速依安全裝置的使用規則操作,方可避免生命、財產損害的發生。車內安全設備的良好正常是危難發生時避免損害不可或缺的要件,消費者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之情形,除主動向司機及客運業者反應使其改正外,亦可向有關機關單位檢舉。另外,千萬不可因好奇心任意取走或破壞安全設施,以免損人不利己。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彰化縣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確保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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