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縣消保官加強聯合稽查假酒及劣酒-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4/09~2020/05/09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慧奇 1178 | 更新日期 2019/04/09 | 瀏覽人數: 66人 私劣假酒嚴重危害國人身體健康,為打擊不法暨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彰縣林秀蓮消保官於108年4月3日會同彰縣府財政處,積極辦理嚴格食安把關消費者保護計畫,就市售低價高粱酒、威士忌等涉假酒、劣酒及逃漏稅酒品加強查處,以維護消費安全及權益。 本次稽查共至大型超商及雜貨店5家,針對店內架上之各式酒類檢查其標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陳列已公告之假酒或劣酒等事項為查察,並採樣不同品項之酒類商品,針對甲醇、鉛、二氧化硫等項目送檢驗機關檢驗,此外消保官亦於稽查過程向業者宣導不得販售菸酒予未滿18歲之人,以免觸法。 消保官呼籲:為確保自身權益,切勿購買來路或標示不明、售價不合理之酒品,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注意有無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以免危害身體健康。若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