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縣消保官會同稽查縣內托嬰中心,維護消費權益與安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4/12~2020/05/12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慧奇 1178 | 更新日期 2019/04/12 | 瀏覽人數: 53人 近來托嬰中心頻頻發生虐嬰事件,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暨保障保護嬰幼兒之生命、身體、健康及財產等權益,並加強行政控管之多重目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積極辦理「托嬰中心之社政管理、建管消防及衛生環境聯合查核計畫」,於108年4月10日,由行政院消保處梁明圳消保官會同彰化縣林秀蓮消保官及本縣衛生局、環保局、消防局、社會處及建設處,至彰縣托嬰中心,針對員工管理、公安、衛生及收退費等相關事宜進行稽查,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安全。本次查核有2間托嬰中心之避難出口標示燈未具閃滅或音聲引導功能,消保官除當場請業者儘速改善外,並請主管機關、,並對外公布查核結果。 彰化縣長王惠美上任後的重點施政就是要讓縣民有幸福感,幸福政策重點項目之一即是結合長照、婦幼照顧機構,讓年輕人無後顧之憂全力拼經濟,消保官將持續加強與主管機關(單位)之橫向聯繫,全方位維護婦幼、老人等照顧機構之消費安全及權益。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托嬰中心時,建議實地參訪,留意有無懸掛立案證書,核對招牌、地址、收托人數、使用樓層及收托兒童年齡是否與立案證書相符,環境整潔通風及消防逃生標示是否清楚等,家長如與托嬰中心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或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