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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消保官聯合稽查中元普渡食品及商品-全方位守護民眾消費安全與權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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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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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七月即將到來,中元節普渡拜拜,可說是臺灣人一年一度的大事,為替民眾採買普渡食品及祭祀商品安全把關,彰縣林秀蓮消保官積極執行「108年度嚴格食安把關計畫」,於108年7月24日及7月25日會同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前往彰縣大賣場、五金百貨及傳統香舖進行年節包裝食品之食品標示與祭祀商品之商品標示進行聯合稽查,以嚴格食安把關並全方位守護消費者權益。本次共稽查5家業者,其中「食品標示」部分與祭祀用沈香、香環及蠟燭等「商品標示」部分尚無查獲明顯違規情事,惟祭祀用之「金、銀紙錢」皆無商品標示而未符規定,消保官除請主管單位依法辦理並追蹤列管改進情形外,亦向業者宣導消費者保護事項,並強調商品應以中文標示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之內容,有危害性之商品並應標示其用途及應注意事項,以確保消費者權益與安全。 
 
消保官呼籲:民眾於購買祭祀商品時應選購商品標示完整的商品,仔細檢視商品之「商品名稱」、「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度量」及「製造日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購買包裝完整的食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應注意有效日期、廠商等資料。另提醒消費者於焚燒使用香品與金、銀紙時儘量避免吸入其燃燒所產生氣體、煙塵,以免造成對於身體健康的傷害,並且要注意餘燼是否完成熄滅,才不致釀成意外。若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者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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