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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府消保官出擊稽查口罩-杜絕口罩價格哄抬囤積 保障消費公平與權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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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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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消費者對於口罩需求迫切,彰縣府消保官近日陸續至便利商店、藥粧店、藥局及賣場進行「一般醫療用口罩稽查」,以瞭解口罩有無缺貨、是否漲價及有無囤積之情事,查核結果是類口罩無囤積及漲價情事,以確保消費公平與權益。 
消保官呼籲販售口罩之相關業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徵用國內工廠之一般醫療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醫療用面罩」依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係屬防疫物資;在刑事責任部分,倘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辦理。此外,若業者有公平交易法第25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可依同法第42條裁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將持續不定時至便利商店、藥粧店、藥局及賣場等場所瞭解口罩、酒精及乾洗手液等商品之上貨情形,消費者如發現有口罩囤積、價格異常或品質瑕疵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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