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縣府至「社頭鄉社頭國中」推動校園消保法令宣導 提升學生食安消費新認知 深化消保教育 確保消費權益與安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07/02~2021/08/01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1178 | 更新日期 2020/07/01 | 瀏覽人數: 59人 109年6月29日上午由彰縣府林秀蓮消保官及消保團隊,前往彰縣社頭國中舉辦「109年度校園全方位消保法令宣導活動」,現場師生共100多人踴躍參與,李嘉晉學務主任亦到場支持。 活動首先帶來消保法令趣味的宣導影片分享,演出補習班契約爭議等精彩內容,讓學生了解「定型化契約規範內容」並善用「契約審閱期」,用淺顯易懂且實用之表達方式,達到宣傳消保教育效果。再者,課程中林消保官以最近發生之案例,解說各種類型的消費資訊及強化「食安觀念」,並舉例說明常見之「黑心食品來自標示不完全不正確」,還有常發生消費糾紛之一頁式廣告、未經邀約而為推銷訂約之訪問交易,外送平台產生消費爭議問題及網路拍賣常見的詐騙手法等,讓「聰明消費」正確觀念能往下紮根。 現場最後搭配有獎徵答活動,獲得全校師生的廣大熱烈迴響,期望透過生動、活潑多元的活動方式,從小啟發並引導學童正確的「聰明消費」及「守護食安」觀念,以擴大消費宣導與促進師生認知與參與,積極傳達縣府消保教育、守護食安理念,將更多消費者保護觀念散播到社會各個小角落,一同打造「友善消費環境」。 林消保官表示,相當感謝李嘉晉學務主任、全體師生及所有工作人員的熱情鼎力協助,人人都是消費者,也都是消保官的分身,希望同學能將所學消費知識、強化食安觀念應用於生活上,共同打造彰化成為友善消費環境、美好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