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有關三星Galaxy Note7手機燃燒事件消保官積極協助維護消費權益 發布日期 2016/10/17~2026/11/17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慧奇 04-7531174 | 更新日期 2016/10/17 | 瀏覽人數: 18人 《置頂》 針對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三星公司)Galaxy Note7手機發生燃燒事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日前已啟動重大消費爭議事件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要求台灣三星公司應提出退換貨方案等,俾維護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由於本案手機已發生多起自燃事件,致部分航空公司已公告禁止託運及機上使用,建議消費者應儘速向原購買之電信商辦理退換貨事宜;惟無論換貨或退費機制才剛剛啟動,消費者請隨時注意台灣三星公司發布之相關退換貨訊息。彰化縣政府也將持續密切注意本案後續情形,並積極協助民眾處理個案紛爭,以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 另有關【台灣三星官方公告】關於Galaxy Note 7 在台回收配套方案,該公司公告網址如下: http://www.samsung.com/tw/news/product/galaxy-note7-announcement-2-1011/?ghj 退貨地點 : • 原購買門市辦理。 • 消費者遇原店家為一般傳統通訊行或原店家不願受理等相關問題,請先致電三星客服0800-329-999 或 (02)7708-1466。 日期:各大電信業者即日起開始受理,三星智慧館預計於10月15日 起開始受理。 退貨條件 : • 退貨需備妥相關原購買憑證,及相關配件 (包含手機主體,S Pen筆,充電器)。 •原已提供之換貨贈品32G OTG、統一超商i禮贈7-ELEVEN 500元購物金無須回收。 • Galaxy Note7專屬原廠配件如欲退貨,須備妥相關原購買憑證至原購買地點辦理。 •凡消費者產品有包膜並須提出消費憑證,補償上限為NT$1,500元。 換 購優惠方案: 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止。 換購地點: • 原購買門市。 • 消費者遇原店家為一般傳統通訊行或原店家不願受理等相關問題,請 先致電三星客服0800-329-999 或 (02)7708-1466。 消費者如因本次事件權益受損,或辦理退貨發生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彰化縣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親自到彰化縣消費者服務中心詢問相關事宜,彰化縣政府法制處於每周一、三、五上午9點至11點半提供免費遠端視訊法律諮詢,由專業的律師為民眾解答法律問題,縣府法制處及消費者服務中心全體消保同仁及志工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積極保障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