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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會同財政處聯合稽查「菸酒商品」守護消費者權益-打造安全友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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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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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17人
《置頂》
為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民眾購買菸酒類商品權益,縣府張消保官於113年6月27日會同財政處,積極辦理菸酒類商品聯合稽查,就縣內有販售菸酒之商店及便利商店等加強稽查,以維護消費安全及權益。  
本次稽查,除縣府財政處積極取樣業者所販售之酒類商品,以進行送驗依規定辦理外,並對業者所販售之菸酒類商品加強查核,以確保符合規定。此外,正值暑假期間,消保官亦加強宣導,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警示圖文,且不得販售酒品予未滿18歲之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菸害防制法第17條),亦不得販賣依規定為逾期之菸酒品,以免觸法。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或標示不明、售價不合理之酒品,以確保自身權益。消保官並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酒管理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如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等,以維護消費大眾身體健康與權益,讓消費環境更加安全、友善。 
消費者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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