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中秋佳節將近 消保官會同經綠處稽查 「中秋應景商品」 守護消費者權益 發布日期 2025/10/02~2028/11/02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吳政道 7531178分機1178 | 更新日期 2025/10/02 | 瀏覽人數: 27人 《置頂》 一年一度中秋佳節即將到來,在這個月圓人團圓的溫馨日子,民眾為了與親友團圓相聚賞月、烤肉及品嘗月餅,因而帶動民眾踴躍採買「中秋應景商品」,更增添歡欣過節氣氛,為促進商品正確標示、保障消費者權益,讓民眾可以安心採買歡慶中秋,由縣府謝松穎消保官於9月30日會同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至轄內大賣場及超市查核「中秋應景商品」的商品標示及包裝是否符合標示規定,以確保民眾消費安全,並於現場向業者宣導,以維護民眾消費權益。 消保官並提醒民眾於購買中秋節應景商品時應選購商品標示完整及價格、有效期限標示等是否完整清楚,並注意食品安全衛生。仔細檢視商品之「商品名稱」、「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服務電話」、「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度量」及「製造日期」,有時效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購買包裝完整的食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示,應注意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原產地(國) 、有效日期、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等標示,並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商家購買,不要購買標示不清、來歷不明、過期、包裝破損或外觀異常的商品,且應搭配新鮮蔬果,在過節的同時也要吃得健康、安心、歡喜。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遵守「商品標示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且能積極揭示提供「充分」及「正確」消費資訊,不僅能避免消費爭議的發生,且能創造消費者更高的「滿意度」,從而創造「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雙贏』的局面。「政府」又能不斷努力共創雙贏,讓消費環境更加優質、友善、積極營造出「三贏」最佳品牌的「友善消費好環境」。 民眾如有如遇到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詢問。如欲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者,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提起申訴,或親至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書面申訴表,將有專人竭誠為民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