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因應隔熱紙新制於2月28日上路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政府 共同研商保障消費者事宜 發布日期 2026/03/03~2027/03/03 | 發佈單位: 消保官 | 發佈日期: 吳政道 7531178分機1178 | 更新日期 2026/03/03 | 瀏覽人數: 10人 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將汽車隔熱紙納入檢驗之項目。自 115 年 2 月 28 日起,新登檢領照之車輛黏貼隔熱紙單品須符合「可見光透過率」標準。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 以上,前側窗(駕駛座及副駕駛座)可見光透過率40% 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 以上,其餘所有車窗(含前側窗、後側窗及後擋)均須達可見光透過率40% 以上。 彰化監理站因應隔熱紙新制的實施,由黃建興站長與李振嘉股長於115年2月24日拜會彰化縣政府行政處吳蘭梅處長及謝松穎消保官,共同研商加強宣導隔熱紙新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公眾的交通安全。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政府共同呼籲,民眾未來購車時應注意銷售業者所提供產品需是符合規定,也提醒消費者合格隔熱紙的兩種辨識方式:其一是業者自行烙印,隔熱紙上附有原廠浮水印;其二是合格標籤貼紙,由「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之標籤,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副駕駛座側),原則上採「1 廠牌、1 型號貼 1 張」。政府為兼顧氣候環境、隱私權與價格負擔性的前提下衡平推動隔熱紙納管政策,請鄉親有黏貼隔熱紙需求,可至車輛安全資訊網(合格隔熱紙產品專區)查詢,選擇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僅能享受隔熱舒適,更能確保行車過程中擁有足夠的反應視野,提升行車安全。 彰化縣政府並提醒鄉親,如遇到隔熱紙等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詢問。如欲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者,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提起申訴,或親至彰化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書面申訴表,將有專人竭誠為鄉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