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申訴須知 承辦單位 消費者保護科 | 電話 04-753-1176 | 傳真 04-727-4527 瀏覽人數: 505人 申辦說明 一、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亦可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或至業務專區「消費爭議申訴系統」線上申請消費爭議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二、消費者依前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下載「消費爭議調解書」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亦可至業務專區「消費爭議調解系統」線上申請消費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