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消保官聯合稽查春節食品-守護民眾「食」的安全與權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1/22~2019/01/22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陳慧奇 04-7531178 | 更新日期 2018/01/22 | 瀏覽人數: 45人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為替民眾採買年節應景食品安全把關,彰化縣政府積極辦理「107年度農曆春節食品消費者保護聯合稽查」,由本府法制處黃耀南處長及本縣林秀蓮消保官會同彰化縣消防局及本府建設處,於107年1月17日前往本縣大賣場進行年節食品標示及賣場安全進行聯合稽查,守護民眾「食」的公安與權益。 一、 食品標示查核部分:消保官針對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之保存期限、營養標示、產地及品名等項目為抽檢,尚符合規定。 二、 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部分:本次聯合查核大賣場之消防設施、設備方面及公安申報皆符合規定,僅有1家業者之緊急逃生出口通道雖符合法規寬度,但堆有紙箱等物品易影響逃生視線,可能影響逃生動線順暢,消保官當場命業者立即改善完畢,並向業者宣導應避免類似情況之發生,以維護消費安全。 消保官提醒:民眾購買年菜或食品時,一定要注意食品標示的完整,把握「標示多看一眼,吃得更安心」原則,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盡量選擇標示完整的包裝食品,(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與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若要挑選散裝食品應注意需有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事項,才能確保食品的品質安全。而業者亦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範,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