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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聯合調查抽驗調味醬,維護消費者「食」的權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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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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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飲食常會使用辣椒醬、豆瓣醬或豆腐乳等調味醬以增加口感,為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與提供預警、加強控管之雙重目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積極辦理「市售食品中非食用化學色素檢驗及標示查核計畫」,於107年11月16日,由行政院消保處陳瑾儀消保官會同彰化縣林秀蓮消保官及本縣衛生局,至本縣生產工廠、批發零售業及超市抽樣前揭產品予以檢驗是否有添加違法之非食用化學色素,並查核食品標示是否符合相關法令,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安全。 
 
本次共抽檢18項產品,其中食品標示部分皆無明顯重大違規,其餘抽檢結果將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另定時間召開會議後對外公布查核結果。自104年7月起,「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新制,對於包裝食品強制標示反式脂肪、糖、過敏性原料,以及基因改造食品標示,食品標示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於容器或包裝之上,且食品、食品添加物經各級主管機關抽樣檢驗者,不得以其檢驗之結果作為標示、宣傳或廣告。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於購買包裝食品時,應先仔細查看製造日期、保存日期及營養成分等食品標示以確保自身權益,消費者若遇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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