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免費的信用報告查了沒?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12/12/20
|
瀏覽人數: 191人
102年即將到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您,記得在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收件期限(每年年底,僅剩9天)前,到該中心申請101年免費信用報告,即刻瞭解自身金融信用狀況。 
聯徵中心自本(10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每年度個人得免費申請中文信用報告1份」之措施,即民眾每年有1次免費查詢中文信用報告服務的機會。藉此免費查詢之信用報告,民眾除可了解自身金融信用狀況外,且可確認資料到目前為止是否正確,也是監看自身信用(身份)是否被盜用的最好方法之ㄧ。如果民眾發現資料不正確,可與往來金融機構進行確認,並辦理後續更正事宜。 
民眾如何申請每年1次的免費中文信用報告?  
一、臨櫃申請者: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6樓) 
(一)當事人臨櫃申請,除填具甲式:臨櫃申請的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外,另需提供有效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證件(可為健保卡、護照、駕照、軍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最近三十日內個人戶籍謄本等任一足資證明身分且為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 
(二)當事人若委託他人代為臨櫃申請,受託人除填具甲式:臨櫃申請的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外,應提出雙方身分證正本、當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十日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及委託書。 
至聯徵中心臨櫃申辦者,當天可領取信用報告。 
二、郵寄申請者: 
當事人除填妥「乙式:郵寄申請」的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外,須檢附之證明文件有三:(1)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2)健保卡、護照、駕照等足資證明本人身分之任一項證明文件影本、(3)最近三十日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以上文件缺一不可,且證明文件若為影本者,須於影本上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於其後簽名或蓋章。當事人寄送申請件的郵資(掛號32元)由當事人負擔。 
三、郵局代收代驗申辦者: 
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之已婚者(身分證之配偶欄有登載)本人,親自至郵局(全國計有505處)臨櫃申辦,申請時除填具郵局專用申請書外,應提供有效之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證件(可為健保卡、護照、駕照、軍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最近三十日內個人戶籍謄本等任一足資證明身分且為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另需支付郵局代辦手續費35元。 
上述三種申請方式,聯徵中心均負擔寄送「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之郵資,申請人不需附回郵信封或回覆郵資。 
※申請方式詳細內容說明,以及因特殊需求加查其他信用資料(如信用評分)或第2次以後(已享受1次免費)申請者所需費用,可至該中心網站社會大眾區公告說明處查詢(www.jcic.org.tw)或致電02-2381-3939轉分機232洽詢。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