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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聰明選擇 寶貝安心就讀」守護學生補習安全 兼顧消費者權益 彰府嚴格把關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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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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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為促使業者提供「優質商品及服務」,避免消費糾紛案件,打造彰化縣「友善消費環境」,於108年9月17日在彰化演藝廳之「彰化縣10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計畫」中,彰縣府林秀蓮消保官為協會會員授課「短期補習班與消費權益」,進行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宣導,以實際案例講解常見之各種類型的消費爭議、定型化契約問題、消費糾紛處理程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之重要性等相關資訊,使補教業者符合法令規範,亦能兼顧消費者權益。 
另有鑑於補習班線上課程的興起,使補習市場發展出另一種因應社會變化而出現的線上課程多元設計,經濟部研擬的「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不得記載預付費用購買點數或堂數的使用期限,企業經營者不得以自動續約扣款方式延長契約,期能讓補教業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並積極避免消費爭議的發生,落實消費者保護的目的,創造三贏。  
林秀蓮消保官並表示,業者應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訂定補習服務契約,並應遵守按修業期限收費之規定,在退費規定上,除依照現行彰化縣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退費辦法外,建議應考量學生總上課堂數、退費原因理由等,從優退費。 
此外林秀蓮消保官並呼籲消費者報名補習課程時,應「停、看、聽」慎選合法立案的補習班,注意有無依法提供相關履約保證機制,並考量自身實際需求,並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不要拋棄契約審閱期至少5日,尤其注意業者的修業期間(含免費課程)、收費約定、退費條款,是否符合「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所在縣市訂定之規範,切勿因一時興起或業者誘人話術,而貿然簽約,若遇補習消費糾紛,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歡迎民眾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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