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4/04/25~2014/12/31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黃消保官 (04)753-1180 | 更新日期 2014/04/25 | 瀏覽人數: 17人 《置頂》 一、國人出國商旅或進行跨境線上購物機會大增,發生跨境消費糾紛時有所聞,在國內發生狀況時還可以向主管機關求助,或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若涉及跨境消費糾紛,處理起來相對不易。 二、跨境消費爭議除可直接與業者聯繫解決糾紛外,當然也可以訴諸法律尋求跨國賠償。但訴諸法律所費不貲而且費時,更何況各國消費者保護法令不一,建議不妨參考以下步驟: (一)先與企業經營者進行溝通:在正式申訴前,建議消費者先與企業經營者直接聯繫與溝通,讓業者有機會更正購物過程的誤會或過失,若業者置之不理或溝通無效,再尋求第三方的協助。 (二)進行申訴前請先思考幾個問題: 曾經先與業者進行溝通嗎?解決糾紛最好且最有效率的方式是先與業者進行聯繫,業者內部通常會有糾紛處理機制。 消費者希望得到怎樣的賠償?希望退款、換貨或要求業者做其他補救措施? 詢問信用卡發卡公司能否提供協助?若使用信用卡購物,可與發卡公司聯繫,發卡機構可能有額外的糾紛處理機制。 有無可能遭到詐騙?不妨與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聯繫。 (三)填寫消費申訴書(表):不同國際組織及國家的申訴表格要求可能不太一致,對個人資料處理與保護措施也不盡相同,資料填寫越詳細,將有助於申訴案之處理,填表前不妨撥出時間詳細閱讀其相關說明。 四、本處特蒐集主要國家(地區)消保主管機關提供之申訴管道,供消費者在考慮進行申訴時之參考。建議我國消費者可考慮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跨境消費申訴: (一)填寫申訴書(建議以英文或業者所在地國家之語言為佳),送請相關之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或消保單位,轉送外交部函轉我駐外單位協助處理。 (二)自行檢具資料,向消保國際組織或企業經營者所在之國家消保機關進行申訴,其資料如下: 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 (eConsumer.gov): 申訴管道:http://www.econsumer.gov/ 說明: 1、該網站於2001年由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成立,專責處理跨境(國)消費爭議之處理及協調工作,目前有29個國家參與該計畫,網站提供英、西、 德、法、日、韓、波蘭及土耳其等8種語言,以網站之形式作為受理跨境消費爭議案之入口。 2、依網站介紹,消費者如有跨境糾紛可至該網站申訴,該網站管理機關(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於接獲申訴資料後,會將申訴案轉請參與之會員國主管機關協助處理。限於各國消保法令不一或主管機關權限不同等因素,有些國家的主管機關只會就涉及多人受害的重大消費案件進行處理,並不介入處理個別消費爭議。該網站聲明,申訴案必須依各國法令處理,無法保證每個申訴案皆能獲得滿意之解決。 3、如非涉及跨國的消費爭議案件(即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位於同一國家),該網站不予受理,請直接向消費者所在地國家申訴。 各國消保機關:請至消費者保護會網站查閱,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首頁>出國旅遊資訊>各國暨各地區簽證、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已建置完整之各國消保機構名錄,如有需要請自行前往查閱。 中國大陸消費糾紛: 1、旅遊消費糾紛: (1)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案件,由品保協會受理後協調大陸相關旅遊組織協助處理。 (2)非旅行社辦理之旅遊案件,由陸委會受理後轉請海基會協調大陸之海協會協處。 (3)交通部設立之旅遊專線電話:(1)諮詢:0800011765,交通部觀光局負責;(2)a.陸客及兩岸旅行社消費糾紛申訴:0800811885,台旅會負責;b.購物申訴:2516-9090,品保協會負責。 (4)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及線上申訴系統亦可受理諮詢及申訴,並轉請主管機關處理。 2、非旅遊消費糾紛:國人如在大陸地區發生其他消費爭議,目前均透過海基會提供協助處理機制。 五、本案資訊已置於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首頁>主題服務>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由於各國法令不一,且各國主管機關權限差異頗大,是否受理我國消費申訴案,仍應遵循該國之法令及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僅係方便消費者進行申訴之用,無法保證每一個案申訴皆能獲得滿意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