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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買賣問題大 多看、多比較 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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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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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6人
日期:104-08-03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結婚新購、遷入新居、汰舊換新,不論何種原因,添購家具讓生活更加舒適是值得歡欣的事,但如果因買賣衍生消費爭議,甚至賠了錢又受氣,可就讓人大嘆不值得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提醒民眾添購家具相關應注意事項,特別統計去(103)年至本年5月底止,各地方政府計受理141件家具買賣申訴案,經檢視後發現光是退還訂金的爭議就高達66件,約占受理申訴案件的一半;另商品瑕疵爭議有40件,無法退貨爭議有21件,其他還包括店家倒閉、運費支付、延遲交付等。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家具買賣糾紛中「退還訂金」爭議比例偏高的主因,多半是消費者逛家具展或賣場時,聽信銷售員天花亂墜的行銷話語而產生「衝動性消費」,未仔細思量自我需求、未事先進行比價,抑或先丈量擺放空間尺寸等等,嗣後發現有問題時,業者變臉拒還訂金或退貨,因而衍生爭議,因此該處特別列出3個常見的申訴類型供參考: 
 
(一)超優惠假象 鼓吹下訂 
陳先生和陳太太到國際家具展場購買床墊(牌價21萬8千元),業者不斷以開價的7折下殺6折,甚至派出高層經理給3折優惠,承諾未來可至店內任選牌價21萬元床墊來鼓催下訂,讓2人沉浸在「佔到便宜」的假象中,因而支付訂金15,000元。嗣後回家討論,認為僅拿到1張預購單及聽信業者口頭承諾,實有不妥,因而洽請業者盼能退訂,但遭業者拒絕。 
 
(二)口頭承諾不算數 空口無憑 白紙黑字 
張先生在家具賣場添購新居欲使用的沙發,因當日無法聯繫設計師確認尺寸,猶豫不決,銷售員口頭表示該組沙發僅剩1件,建議張先生先下訂,倘尺寸不符尚可修改,張先生遂而支付4萬元訂金;隔日與設計師確認沙發尺寸不合,旋即電洽業者,但業者卻表示該沙發已是完成品無法修改尺寸,且合約並無任何口頭承諾事項,無法退還訂金。 
(三)實木產地不清 瑕疵只能自認倒楣 
陳先生在家具賣場裡看中實木餐桌椅,使用不到幾個月餐椅便出現裂痕,向業者申訴,業者辯稱印尼與台灣環境與濕度不同,實木桌椅出現裂痕乃稀鬆平常的事,拒絕退換貨及維修商品。 
由於家具買賣爭議案逐漸增加,行政院消保處為保障民眾權益,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研議草擬「家具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參考。另外,該處提醒民眾添購家具時,應切記下列注意事項,以免衍生麻煩: 
 
一、選擇有信譽的賣場或業者;若業者異常推出「超低價」、「超低金額」的促銷優惠,應提高警覺、小心謹慎。 
 
二、先行度量居家空間及家具尺寸,以免付訂後才發現規格不符,無法使用。 
 
三、購買單據應詳細記載貨品型號、顏色、尺寸、送貨日期及各項收費(如訂金、附加費、搬運費)資料。 
 
四、應妥善保存單據,以便日後維修保養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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