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縣府消保官至「花壇鄉三春國小」積極宣導「聰明消費-停、看、聽」扎根校園消保教育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5/08~2024/05/31 | 發佈單位: 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 | 發佈日期: 吳政道 7531178分機1178 | 更新日期 2023/05/08 | 瀏覽人數: 50人 為積極強化宣導「聰明消費-停、看、聽」,扎根校園消保教育,彰縣府張啟昱消保官於112年4月18日上午帶領消保團隊前往彰化縣三春國小舉辦「112年度校園全方位消保法令宣導活動」,該校校長葉龍源並到場表示感謝縣府提供消保宣導。本次宣導活動過程中,張消保官首先表示現代交易型態多樣,提醒學生不要向網路社群上來路不明商家購買商品,進而說明生活上常見「一頁式廣告」其特徵及詐騙手法,避免學生受騙上當,產生難以找到賣家而產生退貨退費上的困難。此外,張消保官並提醒強調簽訂契約前務必事先與家人商量,且未成年人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也要充分詳閱契約內容,不要輕易簽名,並請學童留意「契約審閱期」的權益。 再者,張消保官並以淺顯易懂的用語說明有關「消費者」、「企業經營者」、「消費關係」、「消費爭議」等觀念之意涵,讓學童能夠初步認識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積極宣導「聰明消費–停、看、聽」的重要性。同時,也以實際曾發生的案例來介紹「食安觀念」的重要性,且提醒購買商品前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與正確。 張消保官亦說明「通訊交易」與「訪問交易」的意涵及其效果,強調說明「七天鑑賞期」的功用及其原則,且說明「通訊交易」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權利」,具有「法定例外」之情形。最後並介紹消費爭議救濟管道,讓莘莘學子能夠學習到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與資訊。 講習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學生互動,獲得熱烈迴響,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加強學生對於消費者保護的認知,讓學生從小學習「聰明消費」正確觀念,強化學生正確「食安觀念」及「消保知識」,期能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