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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志工「專精講座」邀請消基會中區分會講座 講授探討「近期消費爭議實務案例分享」課程 強化法律專業知能 守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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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8/23
內容:
為積極強化專業知能,守護消費者權益,彰化縣政府行政處於113年7月31日下午舉辦113年度「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業務專精講座(三)」,由行政處處長吳蘭梅蒞臨致詞,除感謝消保志工夥伴對縣府消保業務無私奉獻,並勉勵在場所有志工與消保業務同仁持續精進學識,秉持用心、細心、貼心為消費者服務,參加人員有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相關同仁。 本次消保志工成長訓練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楊榮富律師擔任講座,講授主題為「近期消費爭議實務案例分享」。楊律師藉由相關案例介紹近期消費爭議,且透過案例分享與志工互動交流探討相關法律問題,如瑕疵擔保請求權與保固責任之區別、線上遊戲、外送平台、民法人格權以外權利受損是否得請求慰撫金、寵物為精神伴侶等法院最新實務見解以強化志工法律專業知能,楊律師講授內容深入淺出、幽默生動,現場互動歡笑聲不斷,學員獲益良多。 相信藉由本次課程之講授,讓參訓的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同仁,對消費爭議相關法律程序及規範能更加瞭解,期能應用在未來的工作上,積極協助民眾守護權益。
熱忱參與「113年原住民族日暨政令宣導活動」提供「聰明消費」消保宣導 守護鄉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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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8/03
內容:
每年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彰化縣政府於113年7月28日在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原住民的家)舉辦「113年彰化縣原住民族日暨政令宣導活動」,慶祝原住民族正名滿30週年,共同見證爭取原住民族主權,落實平權價值的重要歷程。 王縣長表示,西元1994年(民國83年)8月1日明訂為「原住民族日」,紀念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成為「原住民」,至今2024年滿30年,大家共同見證原住民族建立主體意識,更是象徵著台灣落實平權、平等的重要性。彰化縣內的原住民朋友有16族,人數共有6,643位,大部分的族人是從原鄉到彰化工作並落地生根,大家都很團結,互相照顧,現場也邀請22個單位組成的服務團隊,為大家提供各項權益與福利諮詢服務與政令宣導,讓大家更瞭解自身權益。 為宣導「聰明消費」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府張啟昱消保官帶領消保志工共襄盛舉在現場設攤「聰明消費」宣導,吸引眾多民眾前來參與。消保團隊為培養民眾對於相關消保觀念的瞭解,以及更能認識如何保護自身權益,達到消保宣導目的,積極透過消保宣導,提升民眾對於「聰明消費」相關知能,消費前多多「停、看、聽」以保護自身消費權益,並利消費者採取合法妥適之消費行為,期能事先預防紛爭,且可知悉消費爭議問題解決途徑,更周延維護消費者權益。 於宣導過程中,以饒富趣味的「有獎徵答」帶動現場活潑氣氛,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加強參與活動者對於消費者保護的認知,瞭解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在場民眾絡繹不絕熱情參與,現場互動相當踴躍。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
交友服務多爭議 未詳審閱不簽約、不簽名 自身權益要留意「聰明消費-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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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7/31
內容:
近來坊間協助青年男女尋覓另一半之「交友服務」消費爭議頻傳,縣府消保官再次呼籲消費者務必審慎事先了解各項權益,未經深思熟慮、詳細審閱契約,決不簽約簽名、不分期付款借貸、不刷卡付費、不簽名買課程等等,避免受到業者以誘導式手法影響,消費者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等文件,並應請家人陪同,有疑慮就應勇敢拒簽,切勿做出輕率簽約的消費,以防止消費糾紛的發生,維護自身權益。 常見交友服務爭議之申訴事由多主張「解約」,惟遭業者要求「高額違約金」及相關商品與服務的「成本費用」始能解約,並有主張在業者人員話術下,未及深思熟慮,倉促簽約,並簽訂「分期無擔保借貸契約」,導致主張解約時,被分別要求「主契約」及「借貸契約」2筆違約金等情形。 彰化縣政府消保官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雖已指定內政部擔任「交友服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內政部尚未訂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強制規定,現階段內政部雖訂有「交友服務注意事項」,惟其性質僅屬行政規則,對業者規範仍屬不足,為有效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縣府已積極行文,並再次反映,建請中央針對交友服務業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具強制規範之導正機制,將更能保障消費者之權益。在尚未訂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前,消費者於簽約前或簽名前,務必要將其契約及相關文件攜回家與家人充分審閱檢視,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仔細瞭解其服務項目及金額、付款方式及解約效果,並注意有無不合理的規定,千萬不要因業者的行銷話術引導而簽名或簽約,且應請家人陪同,有疑慮就應勇敢拒簽,以確保自身權益。 消保官並提醒消費者「聰明消費-停看聽」應注意原則如下: 1、 注意業者的評價及各項費用計收方式。簽約前務必詳細審閱契約書,瞭解雙方權利義務之重要資訊。若有使用分期付款,應注意非常可能會是「分期無擔保借貸契約」性質,並應注意收費項目及是否有違約金、遲延利息或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以評估是否在能力負擔範圍。 2、不要當場簽名或簽約,請業者先提供契約書、有分期付款者則請先提供分期付款申請書等等,帶回家先與家人充分審閱檢視,再決定是否簽約,不僅可維護自身權益,也可避免消費爭議發生。 3、切勿簽立「本票」,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業者可能會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財產或強制扣薪,對權益影響甚鉅。 4、 遇有業者要求消費者在契約上親自簽載「本人已行使審閱權利」等相關文字時,請當場予以拒絕,避免因契約未完成審閱而簽約及自行簽載上述相關文字,致影響消費者權益,以維護自身行使審閱契約之權利。 民眾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守護民眾權益
消保官會同財政處聯合稽查「菸酒商品」守護消費者權益-打造安全友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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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7/08
內容:
為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民眾購買菸酒類商品權益,縣府張消保官於113年6月27日會同財政處,積極辦理菸酒類商品聯合稽查,就縣內有販售菸酒之商店及便利商店等加強稽查,以維護消費安全及權益。 本次稽查,除縣府財政處積極取樣業者所販售之酒類商品,以進行送驗依規定辦理外,並對業者所販售之菸酒類商品加強查核,以確保符合規定。此外,正值暑假期間,消保官亦加強宣導,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警示圖文,且不得販售酒品予未滿18歲之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菸害防制法第17條),亦不得販賣依規定為逾期之菸酒品,以免觸法。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或標示不明、售價不合理之酒品,以確保自身權益。消保官並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酒管理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如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等,以維護消費大眾身體健康與權益,讓消費環境更加安全、友善。 消費者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維護民眾權益。
消保志工成長訓練 邀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講座 強化金融保險消費專業知能 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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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6/12
內容:
為讓消保志工夥伴能獲得更多消保專業知識,以積極應用在工作上,強化守護消費者權益,彰化縣政府於113年5月31日舉辦「113年度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業務專精講座(二)」,行政處吳蘭梅處長蒞臨致詞,張啓昱消保官一同出席。 吳處長除肯定消保志工夥伴對縣府消保業務無私奉獻,並勉勵志工與消保業務同仁持續精進學識,參加人員有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相關同仁,共計約60人踴躍參與出席。 本次消保志工成長訓練邀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黃渝誠講師,為現場學員授課,講授主題為「樂齡理財 防範詐騙」。講授在日常生活隨時隨地都會用到的金融保險知識,並以本身之實務經驗進行案例分享,例如:了解自身保險權益、預防金融詐騙、高齡者與身心障礙者保護、信用卡使用安全案例等。授課內容深入淺出、幽默生動,現場互動歡笑聲不斷,獲得熱烈迴響。讓志工及學員對於金融知識能有更進一步認識,自然而然使用到民眾諮詢消費問題上,更精進消保志工及同仁消費者保護知識,共同營造美好彰化、幸福城市,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端午佳節將到」消保官會同衛生局至市場稽查抽驗應景商品 積極守護食安 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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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5/29
內容:
「五月五 慶端午」端午佳節即將到來,民眾按照傳統習俗,會開始前往選購應景食品準備歡度佳節,為維護民眾食用端午應景食品的衛生安全,守護消費者權益,本府張啟昱消保官會同本縣衛生局於113年5月28日至轄內員林博愛路市場進行端午節應景商品聯合稽查、抽驗。 本次查核除本縣衛生局針對民眾常選用粽子進行抽驗外,並對應景食品之衛生事項進行查核,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積極守護食安,為消費者權益把關,消保官並對於業者強化宣導所販售端午應景的食品、品項之單位、價格等資訊必須標示清楚,以重視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選購端午節應景食品商品可多注意以下事項,供消費者「聰明選購」之參考: 1.「新鮮」-應注意食材新鮮度並應注意有效日期,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或發出異味者,選購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花生),亦不宜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品或失去自然色澤的食品,避免攝取過多的人工化學添加物質。 2.「完整」-不要購買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者,如:外表有破損、內容物外漏、內部黏稠成絲狀。如果是真空包裝,還要查看是否有漏氣或氣鼓現象;若是購買包裝完整的商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示,如注意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標示。 3.「衛生」-若是購買店鋪自己包的粽子或食材,則要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情況,如:盛裝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應保持整潔乾淨;另注意生熟食要分開,以確保食用的新鮮衛生安全。 4. 「可靠」-向信譽良好、信用可靠且注重衛生的店舖購買,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5. 「自然」-新鮮蔬果,天然健康,食用時應多搭配新鮮蔬果,在過節的同時也要吃得健康、安心、歡喜。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且能積極揭示提供「商品價格」及「計價方式」等消費資訊,不僅能避免消費爭議的發生,且能創造消費者更高的「滿意度」,讓消費環境更加優質、友善,積極營造出最佳的「友善消費好環境」。 端午節期間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守護民眾權益。
「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 一起守護鄉親權益 第三站至秀水鄉「金興社區」 宣導「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力及反詐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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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5/23
內容:
為強化主動為民服務,使民眾獲得正確的消保資訊、食安、稅務觀念及進行反詐騙、反暴力宣導,彰化縣政府團隊包含本府消保官於113年5月15日至秀水鄉「金興社區」辦理「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巡迴宣導活動。本次活動有縣府參議柯呈枋、縣府縣政顧問鄭倫杰、秀水鄉金興社區理事長蘇森田、縣府消保官張啟昱、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洪紹倫等蒞臨出席,共同積極主動為民服務,保護鄉親權益。 縣府參議柯呈枋表示,縣府團隊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警察局、社會處、衛生局」五個局處提供鄉親更多的「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力」及「反詐騙」宣導服務,感謝「金興社區」團隊協助提供場地,讓縣府團隊能在此為鄉親進行宣導,幫助鄉親們學到更多知識,大家再把學得的知識傳播到社區各地,一起守護鄉親權益,再次感謝鄉親參與這次活動。 宣導活動首先關於消費者保護資訊方面,由張啟昱消保官解說「聰明消費、守護食安相關消保服務」等各種類型的消費資訊,並提醒注意「一頁式廣告」的詐騙手法,且強化說明「無卡分期」是借貸觀念,提醒要小心分期付款很可能是借貸關係,未經充分詳閱契約,千萬不要為任何簽名或簽約,避免權益受害。 課程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鄉親互動,使鄉親對「聰明消費」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加深鄉親瞭解如何預防消費糾紛與解決消費爭議之申訴、調解管道,也知道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具體落實消費者保護目的。至於有關「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宣導課程,接續由其他局處積極為民眾宣導。 本次活動不僅使民眾瞭解消費爭議處理程序,且能讓民眾學習到更多的「聰明消費」正確觀念及守護食安的知識,將更多消費者保護觀念傳播遍及社區各地,以擴大消保宣導效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達到「全方守護」積極保護鄉親權益。
消保教育扎根校園 強化宣導「聰明消費 停、看、聽」 彰縣府消保官至「快官國小」積極推動校園消保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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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5/02
內容:
113年4月23日下午,彰縣府張啟昱消保官帶領消保團隊前往彰化縣快官國小舉辦「113年度校園全方位消保法令宣導活動」,該校校長楊淙富蒞臨到場。本次宣導活動過程中,張消保官首先介紹消費者保護的八大權利以及跨境消費難以救濟的缺點,接著說明生活上常見「一頁式廣告」其特徵及詐騙手法,以避免學生受騙上當,並提醒學生不要向網路社群上不明商家購買商品,避免發生找不到賣家而產生退貨退費上的困難。 張消保官以淺顯易懂的用語講解有關「消費者」、「企業經營者」、「消費關係」、「消費爭議」等觀念之意涵,讓學童能夠初步認識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此外,並說明「無卡分期」是借貸的觀念,提醒要小心分期付款很可能是借貸關係,簽訂契約前,務必事先與家人商量,且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也要充分詳閱契約內容,否則不要為任何簽名或簽約,並請學童留意「契約審閱期」的權益,積極宣導「聰明消費–停、看、聽」的重要性。 再者,張消保官亦說明「通訊交易」與「訪問交易」的意涵及其效果,強調說明「七天鑑賞期」的功用及其原則,且說明「通訊交易」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權利」,具有「法定例外」之適用情形,另外並以實際曾發生的案例來介紹「食安觀念」的重要性,且提醒購買商品前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與正確,最後並介紹消費爭議救濟管道,讓莘莘學子能夠學習到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與資訊。 講習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學生互動,獲得熱烈迴響,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加強學生對於消費者保護的認知,讓學生從小學習「聰明消費」正確觀念,強化學生正確「食安觀念」及「消保知識」,期能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消保志工「專精講座」邀請消基會中區分會講座 講授探討「近期消費爭議實務案例分享」課程 強化法律專業知能 守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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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8/23
內容:
為積極強化專業知能,守護消費者權益,彰化縣政府行政處於113年7月31日下午舉辦113年度「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業務專精講座(三)」,由行政處處長吳蘭梅蒞臨致詞,除感謝消保志工夥伴對縣府消保業務無私奉獻,並勉勵在場所有志工與消保業務同仁持續精進學識,秉持用心、細心、貼心為消費者服務,參加人員有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相關同仁。 本次消保志工成長訓練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楊榮富律師擔任講座,講授主題為「近期消費爭議實務案例分享」。楊律師藉由相關案例介紹近期消費爭議,且透過案例分享與志工互動交流探討相關法律問題,如瑕疵擔保請求權與保固責任之區別、線上遊戲、外送平台、民法人格權以外權利受損是否得請求慰撫金、寵物為精神伴侶等法院最新實務見解以強化志工法律專業知能,楊律師講授內容深入淺出、幽默生動,現場互動歡笑聲不斷,學員獲益良多。 相信藉由本次課程之講授,讓參訓的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同仁,對消費爭議相關法律程序及規範能更加瞭解,期能應用在未來的工作上,積極協助民眾守護權益。
熱忱參與「113年原住民族日暨政令宣導活動」提供「聰明消費」消保宣導 守護鄉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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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4/08/03
內容:
每年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彰化縣政府於113年7月28日在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原住民的家)舉辦「113年彰化縣原住民族日暨政令宣導活動」,慶祝原住民族正名滿30週年,共同見證爭取原住民族主權,落實平權價值的重要歷程。 王縣長表示,西元1994年(民國83年)8月1日明訂為「原住民族日」,紀念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成為「原住民」,至今2024年滿30年,大家共同見證原住民族建立主體意識,更是象徵著台灣落實平權、平等的重要性。彰化縣內的原住民朋友有16族,人數共有6,643位,大部分的族人是從原鄉到彰化工作並落地生根,大家都很團結,互相照顧,現場也邀請22個單位組成的服務團隊,為大家提供各項權益與福利諮詢服務與政令宣導,讓大家更瞭解自身權益。 為宣導「聰明消費」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府張啟昱消保官帶領消保志工共襄盛舉在現場設攤「聰明消費」宣導,吸引眾多民眾前來參與。消保團隊為培養民眾對於相關消保觀念的瞭解,以及更能認識如何保護自身權益,達到消保宣導目的,積極透過消保宣導,提升民眾對於「聰明消費」相關知能,消費前多多「停、看、聽」以保護自身消費權益,並利消費者採取合法妥適之消費行為,期能事先預防紛爭,且可知悉消費爭議問題解決途徑,更周延維護消費者權益。 於宣導過程中,以饒富趣味的「有獎徵答」帶動現場活潑氣氛,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加強參與活動者對於消費者保護的認知,瞭解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在場民眾絡繹不絕熱情參與,現場互動相當踴躍。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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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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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坊間協助青年男女尋覓另一半之「交友服務」消費爭議頻傳,縣府消保官再次呼籲消費者務必審慎事先了解各項權益,未經深思熟慮、詳細審閱契約,決不簽約簽名、不分期付款借貸、不刷卡付費、不簽名買課程等等,避免受到業者以誘導式手法影響,消費者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等文件,並應請家人陪同,有疑慮就應勇敢拒簽,切勿做出輕率簽約的消費,以防止消費糾紛的發生,維護自身權益。 常見交友服務爭議之申訴事由多主張「解約」,惟遭業者要求「高額違約金」及相關商品與服務的「成本費用」始能解約,並有主張在業者人員話術下,未及深思熟慮,倉促簽約,並簽訂「分期無擔保借貸契約」,導致主張解約時,被分別要求「主契約」及「借貸契約」2筆違約金等情形。 彰化縣政府消保官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雖已指定內政部擔任「交友服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內政部尚未訂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強制規定,現階段內政部雖訂有「交友服務注意事項」,惟其性質僅屬行政規則,對業者規範仍屬不足,為有效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縣府已積極行文,並再次反映,建請中央針對交友服務業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具強制規範之導正機制,將更能保障消費者之權益。在尚未訂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前,消費者於簽約前或簽名前,務必要將其契約及相關文件攜回家與家人充分審閱檢視,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仔細瞭解其服務項目及金額、付款方式及解約效果,並注意有無不合理的規定,千萬不要因業者的行銷話術引導而簽名或簽約,且應請家人陪同,有疑慮就應勇敢拒簽,以確保自身權益。 消保官並提醒消費者「聰明消費-停看聽」應注意原則如下: 1、 注意業者的評價及各項費用計收方式。簽約前務必詳細審閱契約書,瞭解雙方權利義務之重要資訊。若有使用分期付款,應注意非常可能會是「分期無擔保借貸契約」性質,並應注意收費項目及是否有違約金、遲延利息或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以評估是否在能力負擔範圍。 2、不要當場簽名或簽約,請業者先提供契約書、有分期付款者則請先提供分期付款申請書等等,帶回家先與家人充分審閱檢視,再決定是否簽約,不僅可維護自身權益,也可避免消費爭議發生。 3、切勿簽立「本票」,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業者可能會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財產或強制扣薪,對權益影響甚鉅。 4、 遇有業者要求消費者在契約上親自簽載「本人已行使審閱權利」等相關文字時,請當場予以拒絕,避免因契約未完成審閱而簽約及自行簽載上述相關文字,致影響消費者權益,以維護自身行使審閱契約之權利。 民眾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守護民眾權益
消保官會同財政處聯合稽查「菸酒商品」守護消費者權益-打造安全友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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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7/08
內容:
為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民眾購買菸酒類商品權益,縣府張消保官於113年6月27日會同財政處,積極辦理菸酒類商品聯合稽查,就縣內有販售菸酒之商店及便利商店等加強稽查,以維護消費安全及權益。 本次稽查,除縣府財政處積極取樣業者所販售之酒類商品,以進行送驗依規定辦理外,並對業者所販售之菸酒類商品加強查核,以確保符合規定。此外,正值暑假期間,消保官亦加強宣導,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警示圖文,且不得販售酒品予未滿18歲之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菸害防制法第17條),亦不得販賣依規定為逾期之菸酒品,以免觸法。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或標示不明、售價不合理之酒品,以確保自身權益。消保官並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酒管理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如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等,以維護消費大眾身體健康與權益,讓消費環境更加安全、友善。 消費者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維護民眾權益。
消保志工成長訓練 邀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講座 強化金融保險消費專業知能 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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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6/12
內容:
為讓消保志工夥伴能獲得更多消保專業知識,以積極應用在工作上,強化守護消費者權益,彰化縣政府於113年5月31日舉辦「113年度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業務專精講座(二)」,行政處吳蘭梅處長蒞臨致詞,張啓昱消保官一同出席。 吳處長除肯定消保志工夥伴對縣府消保業務無私奉獻,並勉勵志工與消保業務同仁持續精進學識,參加人員有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相關同仁,共計約60人踴躍參與出席。 本次消保志工成長訓練邀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黃渝誠講師,為現場學員授課,講授主題為「樂齡理財 防範詐騙」。講授在日常生活隨時隨地都會用到的金融保險知識,並以本身之實務經驗進行案例分享,例如:了解自身保險權益、預防金融詐騙、高齡者與身心障礙者保護、信用卡使用安全案例等。授課內容深入淺出、幽默生動,現場互動歡笑聲不斷,獲得熱烈迴響。讓志工及學員對於金融知識能有更進一步認識,自然而然使用到民眾諮詢消費問題上,更精進消保志工及同仁消費者保護知識,共同營造美好彰化、幸福城市,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端午佳節將到」消保官會同衛生局至市場稽查抽驗應景商品 積極守護食安 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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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4/05/29
內容:
「五月五 慶端午」端午佳節即將到來,民眾按照傳統習俗,會開始前往選購應景食品準備歡度佳節,為維護民眾食用端午應景食品的衛生安全,守護消費者權益,本府張啟昱消保官會同本縣衛生局於113年5月28日至轄內員林博愛路市場進行端午節應景商品聯合稽查、抽驗。 本次查核除本縣衛生局針對民眾常選用粽子進行抽驗外,並對應景食品之衛生事項進行查核,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積極守護食安,為消費者權益把關,消保官並對於業者強化宣導所販售端午應景的食品、品項之單位、價格等資訊必須標示清楚,以重視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選購端午節應景食品商品可多注意以下事項,供消費者「聰明選購」之參考: 1.「新鮮」-應注意食材新鮮度並應注意有效日期,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或發出異味者,選購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花生),亦不宜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品或失去自然色澤的食品,避免攝取過多的人工化學添加物質。 2.「完整」-不要購買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者,如:外表有破損、內容物外漏、內部黏稠成絲狀。如果是真空包裝,還要查看是否有漏氣或氣鼓現象;若是購買包裝完整的商品,則需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示,如注意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標示。 3.「衛生」-若是購買店鋪自己包的粽子或食材,則要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情況,如:盛裝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四周環境應保持整潔乾淨;另注意生熟食要分開,以確保食用的新鮮衛生安全。 4. 「可靠」-向信譽良好、信用可靠且注重衛生的店舖購買,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5. 「自然」-新鮮蔬果,天然健康,食用時應多搭配新鮮蔬果,在過節的同時也要吃得健康、安心、歡喜。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範,積極重視「商品」及「服務」的品質與消費者的權益,且能積極揭示提供「商品價格」及「計價方式」等消費資訊,不僅能避免消費爭議的發生,且能創造消費者更高的「滿意度」,讓消費環境更加優質、友善,積極營造出最佳的「友善消費好環境」。 端午節期間若遇有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至本府消保官網頁/便民服務/申辦服務/消費爭議表單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之項下,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於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消費者服務中心收,我們將竭誠儘速處理。 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歡迎多加利用縣府免費提供之法律諮詢服務,民眾遇有法律上疑義時可多加諮詢,以守護民眾權益。
「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 一起守護鄉親權益 第三站至秀水鄉「金興社區」 宣導「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力及反詐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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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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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內容:
為強化主動為民服務,使民眾獲得正確的消保資訊、食安、稅務觀念及進行反詐騙、反暴力宣導,彰化縣政府團隊包含本府消保官於113年5月15日至秀水鄉「金興社區」辦理「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巡迴宣導活動。本次活動有縣府參議柯呈枋、縣府縣政顧問鄭倫杰、秀水鄉金興社區理事長蘇森田、縣府消保官張啟昱、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洪紹倫等蒞臨出席,共同積極主動為民服務,保護鄉親權益。 縣府參議柯呈枋表示,縣府團隊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警察局、社會處、衛生局」五個局處提供鄉親更多的「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力」及「反詐騙」宣導服務,感謝「金興社區」團隊協助提供場地,讓縣府團隊能在此為鄉親進行宣導,幫助鄉親們學到更多知識,大家再把學得的知識傳播到社區各地,一起守護鄉親權益,再次感謝鄉親參與這次活動。 宣導活動首先關於消費者保護資訊方面,由張啟昱消保官解說「聰明消費、守護食安相關消保服務」等各種類型的消費資訊,並提醒注意「一頁式廣告」的詐騙手法,且強化說明「無卡分期」是借貸觀念,提醒要小心分期付款很可能是借貸關係,未經充分詳閱契約,千萬不要為任何簽名或簽約,避免權益受害。 課程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鄉親互動,使鄉親對「聰明消費」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加深鄉親瞭解如何預防消費糾紛與解決消費爭議之申訴、調解管道,也知道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具體落實消費者保護目的。至於有關「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宣導課程,接續由其他局處積極為民眾宣導。 本次活動不僅使民眾瞭解消費爭議處理程序,且能讓民眾學習到更多的「聰明消費」正確觀念及守護食安的知識,將更多消費者保護觀念傳播遍及社區各地,以擴大消保宣導效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達到「全方守護」積極保護鄉親權益。
消保教育扎根校園 強化宣導「聰明消費 停、看、聽」 彰縣府消保官至「快官國小」積極推動校園消保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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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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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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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4月23日下午,彰縣府張啟昱消保官帶領消保團隊前往彰化縣快官國小舉辦「113年度校園全方位消保法令宣導活動」,該校校長楊淙富蒞臨到場。本次宣導活動過程中,張消保官首先介紹消費者保護的八大權利以及跨境消費難以救濟的缺點,接著說明生活上常見「一頁式廣告」其特徵及詐騙手法,以避免學生受騙上當,並提醒學生不要向網路社群上不明商家購買商品,避免發生找不到賣家而產生退貨退費上的困難。 張消保官以淺顯易懂的用語講解有關「消費者」、「企業經營者」、「消費關係」、「消費爭議」等觀念之意涵,讓學童能夠初步認識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此外,並說明「無卡分期」是借貸的觀念,提醒要小心分期付款很可能是借貸關係,簽訂契約前,務必事先與家人商量,且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也要充分詳閱契約內容,否則不要為任何簽名或簽約,並請學童留意「契約審閱期」的權益,積極宣導「聰明消費–停、看、聽」的重要性。 再者,張消保官亦說明「通訊交易」與「訪問交易」的意涵及其效果,強調說明「七天鑑賞期」的功用及其原則,且說明「通訊交易」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權利」,具有「法定例外」之適用情形,另外並以實際曾發生的案例來介紹「食安觀念」的重要性,且提醒購買商品前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與正確,最後並介紹消費爭議救濟管道,讓莘莘學子能夠學習到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與資訊。 講習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學生互動,獲得熱烈迴響,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加強學生對於消費者保護的認知,讓學生從小學習「聰明消費」正確觀念,強化學生正確「食安觀念」及「消保知識」,期能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境外消費糾紛難解 交易前請審慎評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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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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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消費糾紛難解 交易前請審慎評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受到疫情的影響,宅經濟成為消費趨勢主流,不僅國內消費爭議案件量連續2年突破7萬件,跨境爭議亦明顯增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 特別針對常見的境外網購及線上遊戲,研析相關案例,提供消費者可採行措施,以降低跨境消費風險。 行政院消保處以臺韓跨境爭議為例,去(110)年共收到271件申訴,其中183件為網路購物爭議,僅38件獲得妥處(20.8%);另88件為線上遊戲爭議,只有3件(3.4%)因獲Apple或Google平臺退款而告妥處。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目前跨境消費爭議雖可透過該處或我國民間消保團體與少數外國消保機構的合作關係,商請外國消保機構介入協調,但跨境本質上存在著「管轄權」、「法規適用」及「文化差異」等問題,不僅處理費時,且大多難以達到預期結果。 因此,行政院消保處研析跨境爭議案例,提供以下建議,幫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 一、境外網購: (一)購物前,請認明合法商家,避免在網路社群或可疑網址(一頁式網站)交易,以免日後找不到賣家或遭到詐騙,消費者可仔細檢查商家所在國家和聯絡資訊、銷售、運輸條款、投訴管道、退換貨政策及網路評價等。 (二)留存商品頁面、交易資訊與契約條款,以利主張權益。 (三)跨境網購需要支付的關稅、運輸或快遞費以及其他服務費等多項費用,下單網頁未必有顯示。 (四)遇商品瑕疵,或有品項、顏色、尺寸錯誤等狀況,消費者如欲主張業者自行負擔退貨運費或無條件解約,多會遭到境外業者拒絕,除非已訂在其契約條款中。 (五)交易關係如不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B2C),而是個人之間(C2C)之交易糾紛,或業者間之糾紛(B2B),多不受各國消保法規保護,亦即消保機構並不受理類似申訴。 二、線上遊戲: (一)玩家勿因遊戲為中文介面而誤認其為國內業者,可至「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查詢。如與未在國內登記或營運之遊戲業者發生糾紛,即屬跨境爭議。 (二)其他國家並無如同我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具強制力之契約規範,以玩家遭停權為例,如欲要求業者出示電磁紀錄或證據等訴求,外國業者常以業務機密為由拒絕。基於此原因,迄今尚未有韓國遊戲業者同意國內消費者申請退款或解除停權之成功案例。 (三)透過Google Play商店或蘋果App Store等支付平臺付費之交易,遇爭議可試著同時向平臺與遊戲客服申請退款。 (四)玩家儲值或進行遊戲內之交易,請評估爾後倘不幸發生跨境糾紛之風險,嚴控消費額度。
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的消費亂象百出 行政院指定教育部納管(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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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2/06/17
內容: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近幾年家長為了補強子女的課業,除參加補習班或聘請家教外,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坊間複合型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已成為熱門的替代商品,但消費爭議亦日漸增生。為導正交易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指定教育部擔任「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儘速研訂相關管理機制,並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全國地方政府受理該類教材的消費申訴案件,自105年起每年均逾百件,甚至將近200件;且其消費金額常動輒數萬元至十多萬元,甚至高達數十萬元,對於一般受薪家庭而言,費用實屬可觀,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影響權益甚鉅。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據地方政府消費保護官反映,教材業者常以偏遠地區或弱勢家庭為行銷對象,勸誘家長購買長達數年之高價教材。因其行銷手法有所爭議,且契約內容未盡公平合理,以致衍生不少消費糾紛,相關態樣如下: 一、自稱服務公職(市府政策宣導人員)、假藉公益(某兒童協會)或專業人士(學校課輔老師)等名義,使家長誤以為是相關機關(團體)所合作、推薦或補助經費之教材。 二、強調比補習班便宜,還有課程諮詢服務(網路或實體),強化家長對教材的期待,使其衝動而購買。 三、宣稱教材均配合12年國教的最新課綱,實際為特定年份版本(可能已過時),且未能隨課綱及時更新或補充相關教材內容。 四、對於應揭露之消費資訊隱匿或避重就輕,如強調可以優惠價購得全年級(國小6年或國、高中3年)教材及課程輔導,卻未告知通訊或訪問交易之解約權規定;標榜可分期付款,卻隱瞞實為向資融公司辦理貸款。 行政院已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儘速研訂相關業者之應注意事項,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一個健全安心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購得真正需要之教材商品及服務。
彰縣府「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第八站至「埔鹽鄉西湖社區」活動圓滿順利 守護鄉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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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22/09/30
內容:
為共同積極主動為民服務,一起守護鄉親權益,彰化縣政府團隊包含本府消保官111年9月22日在「埔鹽鄉西湖社區」辦理「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巡迴宣導活動,本次活動有縣府鄭智偉秘書、本府行政處吳蘭梅處長、青年發展處洪世昌副處長、縣府消保官張啟昱、本縣地方稅局吳靜宜科長、本府社會處林莉華科長、埔鹽鄉民代表李善、埔鹽鄉民代表劉綉梅、埔鹽鄉西湖社區李宗喜理事長、吳姿融總幹事蒞臨出席,以強化主動為民服務,使民眾獲得正確的消保資訊、食安、稅務觀念及進行反詐騙、反暴力等宣導,一起守護鄉親權益。 縣府鄭智偉秘書表示,很感謝由埔鹽鄉西湖社區李理事長提供場地,讓縣府團隊能夠跨局處合作辦理本次活動,縣府團隊主動整合資源,透過跨局處合作,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警察局、社會處、衛生局」五個局處共同巡迴社區,一起強化「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力」及「反詐騙」宣導,尤其當今我們身處網路時代,且因為疫情的關係,民眾常使用網路購物,常有購買商品存有瑕疵等情況發生,引發眾多消費糾紛,縣府法律行動專車活動一起宣導民眾生活中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協助鄉親瞭解相關法令及救濟管道,共同保護自己的權益,再次感謝鄉親參與這次活動。 宣導活動首先由張啟昱消保官就關於「消費者保護」方面,解說各種類型的消保資訊,使鄉親對「聰明消費」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加深鄉親瞭解如何預防消費糾紛與解決消費爭議之申訴、調解管道,也知道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權益。課程中並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鄉親互動,讓整體消保宣導更具效益,具體落實消費者保護目的。其他有關「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議題部分,則由參與的其他局處積極為民眾繼續宣導。 本次活動讓民眾能夠學習到更多「聰明消費」的正確觀念及守護食安的知識,並且使民眾瞭解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及如何預防消費糾紛與相關救濟管道,期能將更多消費者保護觀念傳播遍及社區各地,以擴大消保宣導效益,共同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積極全方守護鄉親權益。
消保志工成長訓練 強化消保專業知能 共同營造友善消費環境 活動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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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22/09/30
內容:
彰化縣政府於111年8月31日舉辦111年度8月份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業務專精講座(五)─打造友善消費環境 創造三贏,由行政處吳蘭梅處長蒞臨致詞,吳處長感謝並勉勵志工與消保業務同仁持續精進專業知識,秉持用心、細心、貼心為消費者服務,參加人員有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相關同仁。 本次消保志工成長訓練由本府張啟昱消費者保護官為現場學員授課,講授主題為「打造友善消費環境 創造三贏」。張消保官就常見消費爭議及近年來常見之消費問題進行案例分析,如境外消費問題、網路購物、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等實務案例分享,從實務常見案例分析的角度讓志工及學員對消費糾紛解決方法有進一步認識。消保官並分享誠摯的「願」與「心」能夠獲得真誠的肯定,以「企業經營者」為例,能將「員工」與「消費者」的幸福,當成自己經營企業的核心價值,將贏得員工與消費者真誠的支持與更高的「滿意度」,不僅能避免紛爭、創造多贏,更能幫助企業永續經營與發展,獲得企業真正的幸福。 消保官授課內容深入淺出、幽默生動,現場互動歡笑聲不斷,獲得熱烈迴響。讓志工及學員自然而然學習到未來面對民眾諮詢消費問題上,有更好的解決方式,精進消保志工及同仁消費者保護知識,共同營造美好彰化、幸福城市,打造安全、公平的友善消費環境。
106年3月彰縣府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講習暨業務觀摩法令宣導活動 提升消保服務品質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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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7/03/17
內容:
彰化縣政府於106年3月15日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講習暨業務觀摩法令宣導活動」,活動首先由法制處黃處長耀南致詞,處長勉勵消保志工平時的辛勞及感謝志工們無私的奉獻,希望透過教育訓練及相關宣導活動能增進志工的專業,除了充實自己外,並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消保諮詢與服務。 本次活動,由本府法制處黃耀南處長、消保官陳孟雄帶領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主管機關承辦人等約70名成員,至新竹縣觀光番茄農場,了解其經營方針,聽取果園業者介紹該園區40餘種來自世界各國的番茄及特色農作物,解說採購、揀選番茄類水果應注意的事項。並且由新竹縣政府羅消保官鈞盛於現場進行業務交流及經驗分享,羅消保官演講風趣幽默,現場笑聲不斷。 下午講習部分由新竹市政府劉消保官興振與消費者服務中心同仁進行業務分享簡報,除了介紹新竹市的特色外,並就消費者保護業務進行討論,雙方互相交換意見、經驗分享,現場互動熱絡踴躍,希望透過交流活動見賢思齊,使消保業務更為精進。 最後至新竹市消防博物館,藉由導覽員解說進一步認識有關居家消防安全等重要知識,館方並安排專業消防員現場示範新版CPR,並安排火災現場濃煙室、地震車體驗課程,所學相關知識不但可以保護自己,還能保護親人小孩,同仁們受惠良多,收穫滿滿。 活動流程辦理順暢,志工團隊寓教於樂,學習他人之長處,提升自我專業,精進志工團隊服務品質,打造友善消費幸福環境。
105年11月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講習暨業務觀摩法令宣導活動 用心提升服務專業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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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6/11/28
內容:
彰化縣政府(法制處)於105年11月25日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講習暨業務觀摩法令宣導活動」,邀請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黃處長耀南致詞,處長勉勵消保志工平時的辛勞及感謝志工們無私的奉獻,希望透過教育訓練及相關宣導活動能增進志工的專業,除了充實自己外,並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消保諮詢與服務。 本次「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講習暨業務觀摩法令宣導活動」,由彰化縣政府陳孟雄消保官帶領消保志工及消保業務主管機關承辦人等約70名成員,至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觀摩,由洪典獄長宗煌親自帶領,了解其管理方針,並聽導覽員解說介紹彰化監獄的特產花燈、純手工蕎麥麵與苦茶油,現場並安排優人神鼓、布袋戲、南管及北管樂團演奏,使消保團隊了解彰化監獄對保存傳統技藝及受刑人訓練一技之長之重視,並且對獄政與受刑人之管理與改革耳目一新。 為強化消費者服務的用心與經驗並至彰化慈恩庇護農場參訪,藉由李董事長金水介紹其對於身心障礙者全日型照顧與庇護性就業服務之經營方針,並由李廠長政勳導覽農場,介紹「有機栽培」的堅持與用心,現場解說其利用蚯蚓糞便優化土壤,種植出既健康又無毒的優質農作物,並教導身心障礙者學習耕作,透過參訪績優企業,以進行消費者服務經驗及資訊交流。 最後至二林鎮農會台灣酒窖,除了聽取導覽介紹葡萄酒的釀製過程、品嘗優質的葡萄酒,並現場體驗DIY製作蕎麥麵,過程知性趣味,寓教於樂。 活動流程辦理順暢,希望藉由學習他人之長處及進行消費者服務經驗及意見交流,以提升自我專業,精進志工團隊服務品質,打造友善消費幸福環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舉辦「消保大會考、消保大家談與健康飲食展示」活動,歡迎民眾踴躍上網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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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5/08/10
內容:
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強化民眾消費意識,賡續於本(104)年度規劃系列 活動。現正辦理中或即將開始之活動項目包括: (一)消保大會考-網路競賽活動: 分為初賽與決賽2階段之網路限時有獎問答,於參與積分競賽過程,即可充實消保知識。 (二)消保大家談-網路票選暨咖啡座談活動: 透過十大議題票選,瞭解消費者較為關注之議題,並對前四大熱門議題舉辦小型座談,與消費者交流意見。 (三)健康飲食-消費面面觀食在購健康展示活動: 響應世界 消費者聯盟今年宣傳主題,提供文宣資料供民眾瀏覽並與參觀者互動。 二、消保大會考與消保大家談2項活動係在網路舉行,已自本年8月3日中午啟動。參加活動請由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點選圖示,即可連結進入,有關活動簡章、辦法與獎品等,請參閱活動網頁。健康飲食-消費面面觀食在購健康展示活動,則將於本年9月12日至13日在臺北市西門紅樓中央展場舉辦。
104年3月份消保志工月例會,會議圓滿結束。
《置頂》
分顃:
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5/03/23
內容:
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於104年3月23日在彰化縣政府第一辦公室1樓會議室舉辦「104年3月份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案例課程研討會議」,與會人員為消保志工及本府同仁等,共計約40人參加,由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黃主任耀南藉由消費爭議案之解析與分享,建立消保志工正確消費法令的觀念,會議圓滿結束。
104年2月份消保志工月例會,會議圓滿結束。
《置頂》
分顃:
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5/03/12
內容:
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於104年2月11日在彰化縣政府第一辦公室1樓會議室舉辦「104年2月份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案例課程研討會議」,與會人員為消保志工及本府同仁等,共計約40人參加,由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藉由消費爭議案之解析與分享,建立消保志工正確消費法令的觀念,會議圓滿結束。
104年1月份消保志工月例會,會議圓滿結束。
《置頂》
分顃:
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
2015/02/11
內容:
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於103年12月30日在彰化縣政府第一辦公室1樓會議室舉辦「103年12月份消保志工成長訓練暨消保案例課程研討會議」,與會人員為消保志工及本府同仁等,共計約40人參加,由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藉由消費爭議案之解析與分享,建立消保志工正確消費法令的觀念,會議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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